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项目(****-****)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城南路、裕南街3个街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结算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总支付金额不超过标段*总价。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养老服务资格,并且在民政或者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要求;有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场地、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有白托活动场地和娱乐设施;必须合理配备管理人员、会计及为特殊和困难老年群体服务人员,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 5.2.2服务实体人员要求 (1)基本要求: ① 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② 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2)管理人员: ① 了解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② 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有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 ③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定年限的管理工作经历; ④ 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管理培训活动。 (3)居家养老服务员: ① 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岗位技能; ② 年龄在**周岁以上、**周岁以下; ③ 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④ 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学时。 (4)行为规范: ① 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整洁; ② 统*着装、配备工号牌; ③ 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④ 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⑤ 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 5.2.3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服务对象 天心区民政局根据《天心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天民发〔****〕5号)等相关文件审批的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老年人。 (2)服务内容基本要求 ① 应有老年人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 ② 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③ 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 (3)天心区居家养老服务套餐表 按政府补贴标准,根据差异化需求,设置服务套餐;享受补贴的老年人可自由选择服务套餐。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根据国家政策法规为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并审核和确定服务对象。 6.2.甲方提供的服务对象均以自愿为前提,如遇服务对象不愿意接受服务、中途要求停止或要求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要求,如服务对象不住在服务区域或死亡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反映。 6.3.甲方为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解释。 6.4.甲方为乙方享受居家养老优惠政策补贴和其他政策优惠提供便利和帮助。 6.5.甲方对乙方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6.6.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支持并定期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估。 6.7.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必须对甲方确定的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优价、快捷的服务。 6.8.乙方招聘的助老服务员应当身体健康,尊敬老人,热爱养老事业,并需凭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6.9.乙方助老服务员不得收取老人的任何物品及服务费用,否则*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老人双倍返还款物。 6.**.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信息名单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露,由甲方收集、开发、整理、复制、研究和准备的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乙方以及项目实施团队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及项目实施团队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人和任何组织。如果因泄露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的所有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乙方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侵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参与各街道、社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转让或委托第*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实时数据和照片连续两年考核评估不达标,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7.5乙方如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职责,擅自提高服务费或变向收取其它费用,*经发现当月起终止服务资格,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负。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其他条款 任何对本协议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不*致的,以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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