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栖凤及桐照区块填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 |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福明路***弄6号**-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栖凤及桐照区块填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采购项目 | 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栖凤及桐照区块填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采购项目 | 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栖凤村外侧海域,栖凤码头北。 | 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具体内容,委托第*方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竣工阶段开展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最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工作合计9个月。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瑛,郎东锋,俞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天军,代云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元,中标人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东盛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号商贸大厦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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