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将于****年5月**日**:**时,在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标的
1、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依法扣押非法盗采的***.****立方青砂岩石,现堆放于雁江区南津镇振书村,整体拍卖参考价**.3*元,保证金3*元。
2、资阳市自规局雁江区分局依法扣押非法开采的*批砂岩(注:青砂岩和黄泡石各占*半),现堆放于雁江区*隍镇*里村,整体拍卖参考价3.***元,保证金2*元。
3、川M*****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辆(不含车辆号牌),登记时间:****年1月,拍卖参考价1.***元,保证金1*元。
标的物具体情况需现场看样可来电咨询。
*、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均按现状拍卖,不以量计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品质、质量、重量、数量等原因要求退补成交价款);拍卖物品于即日起展示于委托方指定位置;有意竞买者请于****年5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如下账户(户名:*川资阳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资阳*达广场分理处、账号:***************** ),保证金不计息;并于5月**日9:**-**:**时前持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凭证及报名费***元/处到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银杏苑小区侧1幢3楼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 ***-********(马女士)
*川资阳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年 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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