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文宸苑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编号:*****-**-**-***/F)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年5月7日完成评标工作,并于****年5月7日至5月**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于****年5月**日组织召开定标会议,根据定标委员会的定标意见,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文宸苑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
*、中标内容:文宸苑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中 标 人:************
投标报价:**********元整(?******.**元)
设计服务期限:绿化方案设计成果提供 :**** 年 6 月 1 日前 ,设计成果达到报规深度。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设计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专业:绿化林业,编号:**********)
企业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或**************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公示期:****年5月**日至****年5月**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乡高铁东城销售中心
联 系 人:邱 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 C 座 **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何天骄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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