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使援手”交通事故伤者救助模型项目影片拍摄制作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使援手”交通事故伤者救助模型项目影片拍摄制作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综合楼5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使援手”交通事故伤者救助模型项目影片拍摄制作 服务范围: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交管大数据建模比武模型视频拍摄制作。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8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参加项目“天使援手”交通事故伤者救助模型,视频长度2-3分钟,展示建模过程和建模结果,报总队参加第*阶段赛比武。视频为***格式,添加旁白解说,解说词应包括需求意义、数据资源、建模思路、建模结果等内容。
|
*、评审专家名单:
娄祥顺、许邦华、李英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供应商及原因:芜湖立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作出*次报价。
3、成交供应商业绩:科技赋能交通资产运维管理;安徽省教育出版社中学教学视频;蓝色梦想微笑之约竞赛片。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华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桃园路**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无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